「 後 顧 無 憂 」 規 劃 服 務

目的

「 人 生 自 古 誰 無 死 ? 」 生 、 老 、 病 、 死 是 人 生 必 經 階 段 。 在 中 國 人 社 會 , 很 多 人 都 忌 諱 死 亡 , 甚 至 迴 避 談 論 。 既 然 死 亡 是 自 然 生 命 的 定 律 , 也 是 人生 階 段 的 最 後 歷 程 , 我 們 在 生 前 預 早 做 好 準 備 , 不 是 比 生 命 到 了 盡 頭 , 心 慌 意 亂 、 不 知 所 措 好 嗎 ? 我 們 若 能 冷 靜 和 理 智 地 多 作 了 解 , 預 早 計 劃 , 正 視 和 裝 備 生 命 最 終 的 安 排 , 實 有 助 安 享 後 顧 無 憂 的生 活 。

生前的意願、往生的尊嚴

本 會 推 出 「 後 顧 無 憂 」 規 劃 服 務 , 正 是 鼓 勵 大 家 能 以 開 放 及 正 面 的 態 度 面 對 死 亡 , 減 低 對 死 亡 的 恐 懼 和 憂 慮 。 只 要 理 性 客 觀 地 考 慮 , 按 照 自 己 的 意 願 , 預 先 安 排 身 後 之 事 , 以 積 極 的 行 動 規 劃 自 己 生 命 , 才 能 體 現 人 生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基 本 權 利 。

宗 旨

著 重 個 人 的 自 我 尊 嚴 意 願 , 於 生 前 作 好 「 身 後 事 」 按 排 , 貫 徹 人 生 的 自 我 尊 嚴 。

目 的

1. 協 助 訂 立 及 及 履 行 身 後 事 的 安 排 。

2. 增 加 對 殯 葬 禮 儀 的 認 識 , 使 對 生 命 終 結 有所 掌 握 。

3. 協 助 經 濟 困 難 的 突 故 者 解 決 殮 葬 費 用 。

4. 鼓 勵 以 開 放 及 正 面 的 態 度 面 對 死 亡 , 減 低 他 們 面 對 死 亡 的 恐 懼 及 忌 諱 。

對 象

長 者 、 長 期 病 患 者 和 護 老 者 。

服 務 內 容

主 要 協 助 支 援 網 絡 較 弱 者 預 先 計 劃 及 訂 定 殯 葬 禮 儀 的 安 排 , 於 他 日 百 年 歸 老 時 , 按 照 其 意 願 代 為 履 行 其 身 後 事 。

我 們 還 提 供 以 下 服 務 :

  1. 長 者 攝 影 服 務
  2. 殯 儀 知 識 講 座 、 展 覽
  3. 訂 立 平 安 書 和 提 供 有 關 法 律 諮 詢
  4. 殮 葬 實 務 支 援 和 查 詢
  5. 關 顧 電 話 聯 繫 和 探 訪
  6. 善 別 輔 導

聖 雅 各 福 群 會 自 1 9 4 9 年 開 始 為 社 區 內 不 同 需 要 的 人 士 , 提 供 高 質 素 的 綜 合 服 務 。 我 們 尊 重 每 一 個 人 的 自 由 和 選 擇 , 包 括 死 後 之 殮 、 殯 、 葬 安 排 , 而 不 是 受 其 他 人 支 配 和 限 制 , 盼 望 擁 有 圓 滿 無 憂 的 最 終 旅 程 。 我 們 以 「 專 業 」 開 拓 成 長 , 以 「 優 質 」 建 立 榮 譽 , 以 「 尊 嚴 」 達 成 使 命 , 以 服 務 使 用 者 的 「 意 願 」 為 服 務 根 基 :

「專 業」 ── 我 們 擁 有 專 業 社 工 負 責 協 助 訂 定 和 跟 進 規 劃 事 宜 , 配 合 經 驗 豐 富 的 殯 殮 葬 禮 儀 工 作 員 , 提 供 既 完 善 又 周 詳 的 治 喪 安 排 。

「優 質」 ── 我 們 致 力 提 升 殯 葬 服 務 的 質 素 , 增 加 殮 、 殯 、 葬 服 務 的 透 明 度 , 務 求 以 專 業 和 合 理 的 費 用 , 滿 足 個 人 的 需 要 , 提 供 信 心 保 證 的 優 質 服 務 。

「尊 嚴」 ── 服 務 著 重 往 生 者 的 尊 嚴 , 讓 每 個 人 都 能 安 有 尊 嚴 和 圓 滿 地 落 幕 , 務 求做 到 『 往 者 尊 嚴 永 留、 生 者 孝 思 長 存 』 。

「意 願」 - 專 業 社 工 會 一 起 商 討 和 預先 規 劃 身 後 事 的 安 排 , 按 照 個 人 意 願 和 需 要 , 度 身 訂 造 壽 終 的 服 務 , 不 會 因 無 親 人 處 理 自 己 的 後 事 而 憂 心 忡 忡 。

申 請 方 法

可 透 過 轉 介或 自 行 申 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