弄孫與孫弄

* 魯 柏 | 2007年12月

  古人愛以含飴弄孫來形容一個老人的福氣。

  古人重視子孫昌盛,生了兒子還不算數,要生個孫兒才行,有機會弄孫,人生樂事也。古時人早婚,十六歲即娶妻,到了三十多歲,已有「弄孫」資格了。弄孫在當時的確容易,那時候的孩子不敢放肆,沒有今天那麼活潑,而且看到爺爺,多數不敢亂動。

  今日做爺爺的,可得要練過身體。有個晨運朋友有孫兒多人,所以不願與結了婚的子女同住,而且聲明,祇歡迎孫兒到來玩一兩個小時,多則不可。這也難怪,老人家有輕微心臟病,受不住吵鬧。 

  但是在香港弄孫還可以,如果到加拿大來,千萬不可有此期望。加拿大兒童活力驚人,大概由於營養太好,有點痛立刻去看醫生,醫生一定要兒童多吃點使身體強壯的食物(不是維他命丸),三歲到六歲的孫兒,如果與爺爺在一起,爺爺可要暗叫頭痛呢。 

  那天太太到X光室去拍X光照片,女兒做翻譯,我在會客室看顧兩個孫兒。一個六歲,一個兩歲,二人帶了小玩具汽車回來,一起放在地上玩,後來玩到我身上來,兩部小汽車呼呼的叫着,由大腿駛到肩頭,又下斜坡,落到背上。後來大孫兒想到好主意,把馬路「開」到公公頭頂上,汽車駛上來了,又下斜坡,不免借用公公的面部。我敢說不麼?他們哭起來怎辦?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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